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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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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锦州豪润达添加剂有限公司
年产18000吨紫外线吸收剂系列产品及年产1.5万吨磺酸盐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锦州豪润达添加剂有限公司现已委托锦州融智博信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锦州豪润达添加剂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紫外线吸收剂系列产品及年产1.5万吨磺酸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锦州豪润达添加剂有限公司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豪润达添加剂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紫外线吸收剂系列产品及年产1.5万吨磺酸盐项目
选址:辽宁省锦州市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辽宁省州市太和区创业路8号
建设内容:新建年产18000吨紫外线吸收剂系列产品,生产装置4座,原料区1座仓库4座、公用工程车间1座、污水处理装置1套及中试车间1座,项目占地70亩。年产1.5万吨磺酸盐项目,生产设备30余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锦州豪润达添加剂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辽宁省州市太和区创业路8号
联系人及电话:田建民 1384066069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锦州融智博信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